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挖掘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挖掘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挖掘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MGITC-JL-160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盼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0180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
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白山大街11号
联系方式:辛建利 0439-82566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盼 0431-8801805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挖掘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预算:80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此标段招标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请于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购买投标文件。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法规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