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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鸣翠湖照明提升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4: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河口区鸣翠湖照明提升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河口区黄河路西延花园路以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鸣翠湖照明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142号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37号文批准建设,在健康养生岛、庆典广场、港湾、康宁河水系广场、市民广场、长堤码头广场、转角广场、长堤漫步、人工浴场等重要部位安装射树灯、地埋灯、特色草坪灯、发光树池、座椅灯柱、卵石灯、洗墙灯等景观照明灯具21059套,其中,高杆灯16套、投光灯300套、草坪灯209套、地埋灯358套、照树灯288套、庭院路灯160套、LED线型灯1543套、卵石灯16968套、座椅灯60套、疝灯12套、LED装饰吊顶灯180套、LED灯带524米、栏杆灯220米、发光树池3套、石垛灯1套、水纹灯6套、定制柱头灯15套、LIC投影灯4套、定制LED条灯191套,铺设电力电缆13385米;将原有52盏庭院灯拆除后安装在鸣翠湖西侧;拆除并在水中荷花造型处12盏摇头疝灯。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715万元。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河口湖滨新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4月29日、5月3日(每日9时至11时,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或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埠进鲁施工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证明材料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或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给所报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7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以上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2

八、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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