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县北部特大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0: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丰宁北部特大型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240020108
项目联系人:汪显良
项目联系电话:13623246052
采购人:国土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路1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23246052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2397275
预算金额:143.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3、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投标单位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④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⑥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采购数量:丰宁县北部特大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技术要求:北部特大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备注:
项目名称:丰宁北部特大型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240020108
项目联系人:汪显良
项目联系电话:13623246052
采购人:国土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路1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23246052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2397275
预算金额:143.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3、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投标单位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④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⑥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采购数量:丰宁县北部特大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技术要求:北部特大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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