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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锅炉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农业局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锅炉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农业局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锅炉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炯

项目联系电话:8936864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方式:893686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89368642

代理机构地址: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锅炉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锅炉销售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3.1.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04月29日至2016年04月29)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能力;3.1.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1.5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3.1.6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企业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三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3.1.7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需提供该公司在北京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3.1.8投标人应遵守与本次投标及锅炉设备有关的一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标准、法令和条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2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对本项目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报名条件及时间

4.1本次招标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

4.2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6年04月29日至2016 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两套,证件清晰可辨、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2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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