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广西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核心系统)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核心系统)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核心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1638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春燕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246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
联系方式:鲍旭辉,0771-57808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春燕,0771-55246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915室(广西分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核心系统)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纳税证明(近三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能为设备原厂商(招标文件(技术分册)“设备清单一览表——表一”中“3、4”中的软件开发不包括在此限定范围内),投标人应出具设备清单中标注“△”的设备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设备原厂商最多同时授权三家代理商,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其中招标文件(技术分册)提出需测试的核心产品,投标人都需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去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未在测试截止日期前进行测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项相应产品的得分。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信息,一切相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样机检测:
投标人统一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同济南路8号,100176,联系电话:18612081838)对所投的以下六类产品进行测试,检测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由投标人承担。测试报告作为评标的重要技术依据,由检测机构统一密封,在评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评标委员会。
标★测试项由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标☆测试项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审核确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将所投产品送至指定地点。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该测试结果同时适用于广西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核心系统)在沿海其他各省、计划单列市组织的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