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登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拍卖服务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
登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拍卖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截止报名时间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DGK2016020
二、采购人名称: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用途:公务车辆处置
车辆拍卖,根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并提供相关服务,拟成交家数1家。
2、数量:以委托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公车处置工作完成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或列入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公物拍卖企业资格目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或列入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公物拍卖企业资格目录证明材料、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2013年、2014年、2015年度)、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须书面声明的相关材料原件、提供场地的证明材料、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详见附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每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期除外)。
3、报名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登封新区颍河路与天中路交叉口中禾商务广场B座907)(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苑酒店三楼会议室(中岳大街中段路南,劳动局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0371-62715369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部地址:登封新区颍河路与天中路交叉口中禾商务广场B座907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371-62830366 15138473988
采购人:登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日 期: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