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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公安分局防火大队办公场所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1: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高栏港公安分局防火大队办公场所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44040120160429214SG、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415]-5337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高栏港公安分局防火大队办公场所修缮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本工程招标内容为高栏港公安分局防火大队办公场所修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伍仟玖佰肆拾柒元伍角(¥425947.50元)。

4.报价上限:≤上限[398231.18]元。

5. 工期: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7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

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

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投标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废除中标资格。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议程安排表》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stockArticle.jsp

■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

联系人:黄文聪      联系电话:1367600995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翠前北路193号之1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涂亚兰

联系电话:8502858   传真:0756-8509858

  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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