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汪清县消防大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汪清县消防大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汪清县消防大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DH-2016FZB7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786713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汪清县消防大队
地址:0433-8853177
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经理1357867130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客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2.投标制造商需要具备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近三年至少有三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5.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2-2014)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7.银行资信证明;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 2016年5月6日,每日上午 8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投标单位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八、发布公告媒体: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