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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扩建传染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09: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扩建传染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已由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扩建传染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备案的函瓦发改函【2015】115号 的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支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院内
2.2工程规模: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扩建传染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项总占地面积683平方米,基坑深度12.1米,Ф1000混凝土灌注柱,Ф800旋喷桩,编网喷砼,柱身拉锚,冠梁、排水及土石方工程,地基砼垫层,抗浮锚杆等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80万元。
2.4招标范围: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扩建传染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项总占地面积683平方米,基坑深度12.1米,Ф1000混凝土灌注柱,Ф800旋喷桩,编网喷砼,柱身拉锚,冠梁、排水及土石方工程,地基砼垫层,抗浮锚杆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6年6月15日开工至2016年8月14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4)外埠企业开标前需办理外埠准入手续。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7.6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华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5楼
联   系   人:董子楗、王贤华
电        话:0411-82440355-8011
传        真:0411-82440355-8010
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411-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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