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6)A17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的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工程服务、会议服务、室外绿化养护及盆花摆放服务等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 注 |
1 | 物业管理总负责人 | 不少于1人 | 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2 | 保洁服务 | 不少于7人 | 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3 | 食堂餐饮服务 | 不少于9人 | 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4 | 工程服务 | 不少于5人 | 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5 | 会议服务 | 不少于4人 | 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6 | 室外绿化养护 | 不低于服务标准及频度要求 | 负责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室外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服务标准及频度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7 | 盆花摆放 | 100盆不低于服务标准及频度要求 | 负责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室内公共区域的盆花摆放,服务标准及频度要求详见服务项目要求及配置 |
8 | 建筑物外墙 (含幕墙玻璃)清洗 | 不少于1次/年 | 负责海盐县残疾人服务中心建筑群(含老年活动中心)外墙(含幕墙玻璃)清洗,一年一次。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定规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5月17日17:00时前一次性汇入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到账者视为未递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姚丹丽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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