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献王大道(中华大街-富强大街)、中华大街(长安大道-燕京大道)路沿石及绿化带路沿石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献县献王大道(中华大街-富强大街)、中华大街(长安大道-燕京大道)路沿石及绿化带路沿石更换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330030030
项目联系人:姜秉宇、马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80151
采购人: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献县东升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631633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4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注:潜在投标人须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4、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献县献王大道(中华大街-富强大街)、中华大街(长安大道-燕京大道)路沿石及绿化带路沿石更换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330030030
项目联系人:姜秉宇、马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80151
采购人: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献县东升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631633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4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注:潜在投标人须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4、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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