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摆臂式垃圾清运车和垃圾周转箱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受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摆臂式垃圾清运车和垃圾周转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安开财招标采购 27号)进行公开方式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摆臂式垃圾清运车和垃圾周转箱采购
2.招标编号:安开财招标采购27号
3.项目内容: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4.供货期: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内容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安阳市平原路北段园鼎苑内。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八、本次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安阳市高新区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2-2997523
代理公司: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铁西路北段优创集团412室
联系人:武悠 联系电话:0372-2583758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十、本次公开采购经评审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