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民政局关于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23: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公告内容详见:
1、2016年4月26日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项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现公告全文变更如下: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6-CG-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釆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共分两包:
A包:宝丰县笫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成果归档转换;
B包:宝丰县笫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设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提供网上查询页及查询途径);
3.6 A包:(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2)须具有保密行政主管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B包:投标人须具有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3.7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审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17:3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
报名时携带: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的营业执照);②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③无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④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⑤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明细单(同时提供网上查询页及查询途径);⑥A包: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保密行政主管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B包: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⑦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以上内容须携带全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进行投标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正常工作日);
5.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4招标文件出售价格: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项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6385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13323759189
2016年4月28日
1、2016年4月26日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项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现公告全文变更如下: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6-CG-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釆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宝丰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地名标志设置,共分两包:
A包:宝丰县笫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和成果归档转换;
B包:宝丰县笫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设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提供网上查询页及查询途径);
3.6 A包:(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2)须具有保密行政主管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B包:投标人须具有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3.7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审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17:3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
报名时携带: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的营业执照);②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③无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④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⑤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明细单(同时提供网上查询页及查询途径);⑥A包: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保密行政主管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相关资质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B包: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⑦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以上内容须携带全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进行投标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正常工作日);
5.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4招标文件出售价格: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项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6385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13323759189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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