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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14: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26242160422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三余

项目联系电话:010-839706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205室

联系方式:郭三余、010-839706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明莹、010-531058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XM-0000026242160422002。

(3)采购项目的用途:解决部分农村水厂水质超标问题,使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采购项目的数量:除硝酸盐、硬度设备采购安装1套,消毒设备更新维护采购安装共70套。

(5)采购项目的简要技术要求:除硝酸盐、硬度设备应适用于生活供水站点地下水源,设备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消毒设备采用全自动电解食盐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处理后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7)预算金额:180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①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所投产品应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应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除硝酸盐、硬度设备以及消毒设备的供货和安装类似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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