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3-14814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2.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28日 至 2016年05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4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中兴三路15号 |
联系人:李碧丹 | 联系电话:5568262 |
传真:020-83301107 | 邮编:51608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袁抗 | 联系电话:020-62791678 |
传真:020-62791620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6279167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