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已由中牟县水务局、中牟县财政局牟水【20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牟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位于中牟大孟镇、韩寺镇、姚家镇、万滩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机井246眼、维修控制室108座、维修井台165座、维修水泵146台、维修IC卡控制设备122套、维修电盘71套、埋设低压输水管道2480米,低压输电线路13130米;购置小型挖掘机、机动三轮车等19台套。
2.2项目地点:中牟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包括:机井、控制室、井台、水泵、IC卡控制设备、电盘的维修;小型挖掘机、机动三轮车等的购置。
2.4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2013年4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相对应的中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4投标企业应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8 日至2016年 5 月 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金成阳光世纪20号楼1205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2013年4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相对应的中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水务局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西城区(中牟县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371-621605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金成阳光世纪20号楼1205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
2016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