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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溪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机构(车辆鉴定评估)招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15: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溪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就金溪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机构(车辆鉴定评估)招标第二次(项目编号:JXZH-JT-2016-019-2)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
预算控制价
指定车辆总数量
服务要求
1
车辆鉴定评估
400/
126辆,以实际数量为准
提供指定数量公务车辆的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否则为废标。
2.供应商资格标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资证明: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 具有江西省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服务机构核准证书》或江西省司法厅颁发的具有旧机动车评估内容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655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xzbtb.cn/)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55日下午1430 分(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三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叁万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金溪县公车改革鉴定评估机构)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 提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
联 系 人:小杨????
??? 话:0794-8225551??? 15697882166
委托人:金溪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女士?? 187794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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