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圭山中心学校、西街口中心学校、紫玉中心学校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石林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YNTTCG2016092 2、招标内容: 标段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 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A | 仪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 | 批 | 圭山中心学校 | B | 仪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 | 批 | 西街口中心学校 | C | 仪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 | 批 | 紫玉中心学校 | 3、项目交货时间:15天 4、项目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 2、为保证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在昆明应具有能够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常驻机构和技术人员。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其在昆明设有长期技术支持点或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固定的本地在岗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须提供不少于10人在昆明本地缴纳社保费用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本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证明其在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a) 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 b)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2015年1月至今(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c)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2015年1月至今(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至少10人);若潜在投标人为非云南省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其驻昆机构在本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至少10人); d) 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认证,除此之外其所投产品须具有ISO14025Ⅲ型环境标志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