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2016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信阳市公安局2016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2016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标段:执法记录仪 三标段:执法记录仪
二、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042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该项目主要设备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须出具与招标人原有采集工作站兼容的对接证明(证明须加盖采集工作站供货商及生产厂家公章方为有效)
二标段: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为2015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厂商,须提供入围企业证明文件。
四、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 28 日至2016年 5 月 5 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厂家授权书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贰万元整 三标段: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216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