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HYZX04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配套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60413]-0479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东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学校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2.3建 设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
2.4招标范围:泵房、设备基础及装修装饰工程等;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房建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28日 至 2016年5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 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 11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电力大学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 系 人:程艳秋
联系电话:0432-64807369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赵 明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36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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