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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办公楼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办公楼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办公楼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016HYZX04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00179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兰家

联系方式:杨志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书洋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670001-804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HYZX04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办公楼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及工程内容:

2.1.1一标段: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办公楼围墙工程;

招标范围:围墙、围墙大门;

招标控制价:64.8645万元。

2.1.2二标段: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办公楼庭院绿化工程;

招标范围:庭院绿化;

招标控制价:286.2809万元。

2.2 建设地点: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

2.3 工    期:一标段:2016525日至20161230日,施工总工期为219日历天;

二标段:2016525日至2017525日,施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一标段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二标段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园林绿化备案窗口”备案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志宇

联系电话:0431-860017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马书洋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4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1.14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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