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ZXCGDL01604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波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北端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建斌 联系电话:0722-3324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吕波 电话: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对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监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60427
2.2工程概况及规模: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位于随州市青年路与鹿鹤大道交接处,本项目主要包括综合检测楼、检测车间及配套用房等。综合检测楼主要由三栋单体组成,分别为五层的综合检测楼(一)、三层楼的综合检测楼(二)及综合检测楼(三),其总建筑面积为11777.06㎡。检测车间主要由三栋单层厂房组成,其总建筑面积为4670.61㎡,配套用房为一栋二层建筑,其总建筑面积为1022.33㎡,地下人防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200㎡。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
2.3监理周期:约66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2.5最高限价:4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本项目总监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要;拟派监理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总监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需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 2013和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⑦拟派总监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⑧申请人缴纳的2015全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须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4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及以后)。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会议室,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吴建斌
联系电话:0722-3324908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人:吕波
传真电话:0722-3330019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3.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4 拟派本项目总监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要;拟派监理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总监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需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3.6 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