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森林公安局—辅助用房、室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08: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个旧市森林公安局—辅助用房、室外工程”已由个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41.21m2,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7.95m,室内外高差-0.45m;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室外6米宽道路、面积1681.3平方米,3米高挡墙长36米、2.5米高挡墙长55.5米、2米高挡墙长89.7米、0.9米高挡墙长25.15米。
2.2建设地点:个旧市锡城镇三角地;
2.3预算资金:1615771元;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在新老资质更换过渡期内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或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全年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缴款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投标人若满足资格要求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0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07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0日15:00时,地点为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旧市七层楼电信大楼十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个旧市森林公安局
地 址:个旧市
联系人:杨旭
电 话:139873008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4月28日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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