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MWS2016Q001-南泉州市正骨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正骨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务实-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MWS2016Q001-南泉州市正骨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MWS2016Q001-南泉州市正骨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MWS2016Q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386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正骨医院
地址:丰泽区刺桐路61号
联系方式:0595-22576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5-2273861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麻醉呼吸机、荧光定量PCR仪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3)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非法人本人时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进口产品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若遇换证期或当地药监部门另外有规定的,应提供证明材料。(7)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提交供评委核对)。(8)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2016年5月19日17:3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