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海淀区2016年环境建设西北旺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淀区2016年环境建设西北旺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淀区2016年环境建设西北旺镇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015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凌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
联系方式:黄禄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凌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西北旺镇环境建设设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乙级资质;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10:0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有效的园林景观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乙级资质;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