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国土资源局东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整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东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6-2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东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整理项目,预算价8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其它特定条件:非浙江地区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内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部门注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开标室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投标人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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