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东山镇集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6-233
1.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弥勒市东山镇集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
2.2招标编号:HHZB2016-233
2.3项目预算:1140000元
2.4设计周期:共2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弥勒市东山镇集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报批评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工程(安置房、公建等)、室外附属工程(道路、广场、挡墙、给排水管网等)、室外绿化景观等设计工程及服务周期内的后续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招标范围内包括的工作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7 日至2016年 5 月 16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人员,并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企业营业执照;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税务登记证;⑦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书;⑧拟派项目总设计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 弥勒市房管所斜对面2栋商铺8号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不齐,不予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5 月 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设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永立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弥勒市东山镇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邮 编:652399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周玉 联 系 人:李锐
电 话:18787302571 电 话:0873-6160653
传 真: 传 真: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