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建筑类专业群基础实践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方工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方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建筑类专业群基础实践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方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建筑类专业群基础实践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1641STC504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方工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 010- 888034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莉、张静、封勋
代理机构地址: 010-62688213、6268825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实施周期 | 实施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采购需求) |
01 | 建筑类专业群基础实践平台建设 | 50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 采购激光雕刻机1个(标准配置自动对焦、红点指示、吹气辅助装置等)、全站仪2个(最大距离(良好天气):≥ 2KM等)、手持GPS4个(系统: 500MHz CPU,64MB RAM,linux6.0,内置64M存储2.4英寸VGA显示屏(240x 320) 2节AA镍氢或碱性电池等)、手持激光测距仪8个(量程:0.0-100米 等)、三维扫描仪1个(3D分辨率:0.5mm等)、热成像仪1个(操作温度:-15-40度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需求书。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报产品(仅指:激光雕刻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6:49 至 2016年05月1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方工业大学敦品楼342(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