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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开发区2.5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7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开发区2.5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2.5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2016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潘先生 136660967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张(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开发区2.5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QZJLZC20160102

2、投标人的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2.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设有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叁万贰仟伍佰贰拾壹元整(¥23532521.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价格按零分计算且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3、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获取: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5日止,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7、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潘先生 13666096761

 9、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如http://www.zbytb.com/或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3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5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2.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3.25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6:57 至 2016年05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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