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地税财政三方电子档案共享平台和任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地税财政三方电子档案共享平台和任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地税财政三方电子档案共享平台和任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6-C30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6-C30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地税财政三方电子档案共享平台和任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整(¥5,200,000.00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包组一预算: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元整(¥4,320,000.00元;
包组二预算: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
* 以上为本项目各包组的最高限价,超出各包组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分开包组进行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一:社保历史档案数字加工服务一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一套;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内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包组二:社保地税财政三方电子档案共享平台和任务协同系统建设一项;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系统搭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供应商可对全部包组或其中任一包组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以来任一个月或2015年全年的会计报表、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条款仅包组二适用,包组一不作要求: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包括存储服务器和防火墙)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交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供评委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本项目两个包组均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李飞
电 话:0756-2538243
传 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政府采购部
邮编:519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电话:2538232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121935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康宁路66号
邮编:519000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级: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