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凤山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工程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7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凤山民政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140020014
项目联系人:汪显良
项目联系电话:15632397275
采购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凤山民政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8065010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2397275
预算金额:28.6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丰宁县凤山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技术要求:消防工程
备注:
项目名称:凤山民政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140020014
项目联系人:汪显良
项目联系电话:15632397275
采购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凤山民政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8065010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2397275
预算金额:28.6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丰宁县凤山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技术要求:消防工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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