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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中医院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7 12: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密市中医院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6-374

1. 招标条件

新密市中医院家具采购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新密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新密市;

2.2 项目内容:家具制作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201341以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承接过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心家具项目业绩。

3.3 代理商所投产品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2720165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4.2.1 报名时请携带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代理人身份证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2.2 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需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3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经三路支行

    号: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密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1-655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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