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伊川县伊河旅游综合开发工程(伊河大堤景观绿化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 049 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伊川县伊河旅游综合开发工程(伊河大堤景观绿化项目)监理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川县伊河旅游综合开发工程(伊河大堤景观绿化项目)监理项目;
2.2、项目标号:伊公采购代【2016】019号;
2.3、工程地点:伊川县伊河大堤;
2.4、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2.5、监理期限: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养护期;
2.6、监理预算:200万元人民币;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监理范围:伊川县伊河旅游综合开发工程(伊河大堤景观绿化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4月 26日至2016年5月 4日(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请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城酒城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向北二百五十米(社保中心北200米)路西夔驿商务三楼303室)进行报名。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市政公用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5月16日下午15:3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6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查勘及答疑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川县新鹏北路和景艺路交叉口东北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37958540
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379-69916939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