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桩基础检测(LCZCG20163011)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灵川县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桩基础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桩基础检测
项目编号:LCZCG20163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清松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99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中医医院
地址:灵川县灵南路一街
联系方式:阳先生 0773-68100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清松 0773-5859932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灵川县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灵川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桩基础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桩基础检测
二、采购项目编号:LCZCG2016301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序号 | 服 务 名 称 | 数 量 | 单 位 |
1 | 灵川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桩基础检测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5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同时携带主体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政府采购预算的1%(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交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2、交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中医医院
地址:灵川县灵南路一街
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0773-68100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欧阳清松 联系电话:0773-5859932 传真:0773-2885706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4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或事业单位。2、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