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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科技成果展示宣传推广服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6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小企业科技成果展示宣传推广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小企业科技成果展示宣传推广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 ZTXY-2016-H330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颖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北三环中路31号泰思特大厦B座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10-820036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海龙 010-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简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用声、影、光、电、机械等当今前沿的展陈科技手段,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展览展示领域高科技成果等,研究定制开发管理软件,使硬件、软件、信息系统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打造高水平、立体三维动态、沉浸式科技成果展示宣传推广服务平台系统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6)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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