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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50m自立塔新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4-26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50m自立塔新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50m自立塔新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50m自立塔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LHD-13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视塔类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安装、系统集成等)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5、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4   26日至 2016年 5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携带资料: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2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视塔类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4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安装、系统集成等)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5相关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6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

2.7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每套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河南省邓州市新华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387868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68399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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