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16-2018年度协审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审计局就向社会力量购买2016-2018年度协审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4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审计局委托,就向社会力量购买2016-2018年度协审服务入围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NBMC-2016201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服务期限、简要技术要求、入围单位数量等):
子包 号 | 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入围单位数量(家) |
一 | 财务收支协审服务 | 3年 | 共预计200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15 |
二 | 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5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参加子包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5〕24号)相关规定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附投标文件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16日09:3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3.标书售价(元):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银行帐号:20010122000469620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5月17日09时30分之前递交到宁波市恒春街75号宁波市委党校综合楼1楼113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定于2016年5月17日09时30分在宁波市恒春街75号宁波市委党校综合楼1楼113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每个潜在供应商在两个子包内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投标,不能同时投标。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详见本部分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87101260 传真:0574-87103586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