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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16: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普安县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二次招标
  •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603】-043-2
  •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603】-043-2
  • 4、项目联系人:陈文斌
  •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330123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1)、普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管道天然气、加油站、L-CNG/LNG合建站、汽车充电站等项目规划建设与经营,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2)、普安县城市燃气专项规划。
    • (2)采购数量:1  
    • (3)采购预算: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在特许经营权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管道燃气投资、建设、经营,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L-CNG/LNG、加油、加气站、汽车充电站等项目实施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负责管道天然气的特许经营,并承诺根据批准的管道天然气建设方案实施,自负盈亏。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城市管道天然气运营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含建设期)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普安县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8.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8.2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从事天然气经营相关资格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8.3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天然气气源保障,与上游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了供气协议。8.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相应的偿债能力。8.5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章、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8.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气价:管道天然气实行政府审核执行。   8.8、建设及供气时间:从站场土地落实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及相关设计文件,12个月内完成第一期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建成一座L-CNG加油、加气、充电站及部分主、支干道燃气管网,并实现管道天然气供气。   8.9、各投标人自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及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并将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附响应文件中(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原件或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出具查询结果时间为采购文件开始发放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
    • (2)特殊资格要求
                  /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5-05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5-17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5-17 09:1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5-16 15: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支票或汇票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 帐  号:2889010001243100741558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普安县
    •   项目联系人: 王虎
    •   联系电话: 15885490984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227号久联华厦十三层/兴义市瑞金大道铭都公寓A栋17楼
    •   项目联系人: 陈文斌
    •   联系电话: 0851-86782318、0859-3330123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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