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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造价咨询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投资【2014】1055号文批准建设。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公安厅的委托,现就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造价咨询项目

2.2招标编号:ZYZBZZ-001 

2.3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0428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95403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502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管理。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及主要材料用量;
(3)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成量进行审核,并提出付款建议书;
(4)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作洽商的管理:
    A.甄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作洽商的经济属性;
    B.对经济洽商,测算其成本费用;
    C.分析该成本费用是否会引起目标成本的变动,计算变动明细;
    D.分析并指明主要责任方;
    E.收集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了解施工过程情况,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预算控制目标;
    F.工程出现索赔事件时,为招标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提供与咨询意见有关的文件或案例;
       G.参加与成本有关的工程会议;

H. 针对定额缺项必要时协助办理补充定额手续;
(5)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招标人归档;
(6)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服务。
3)工程造价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
(1)根据工程合同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材料审核工程造价;
(2)按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4)编制或审核竣工结算,提供竣工结算报告书;
(5)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6)需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编制经济指标的分析

(7)竣工结算资料的汇总归档;

4)建设单位委托的相关其他工作。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不少于一项(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有近期社保缴费证明(2015年3月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在本单位退休的拿退休证)。201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3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不少于一项(以提供有效的招标人证明材料原件及成果文件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报名须知

4.1  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4.1.1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需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2015年3月份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的拿退休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4.1.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企业业绩应提供甲乙双方加盖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成果性文件(企业业绩可与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并可查询,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1.3报名时间: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4.1.4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5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地点:同报名地点。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11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层。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37070661、17737176077

监督人:河南省公安厅纪委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2070

 

 

 

                                         

                                          日期: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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