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勘察已经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勘察
2.2、招标编号:登招[2016]028号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
第二标段: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资质;
3.3、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5月0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员工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三份,装订成册),被授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上原件到现场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6日下午15:00分;
5.2 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登封市守敬路北段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926289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林路银棉大厦3楼
联系人:索站营
联系电话:0371-62863937 15138664498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04月25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项目负责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