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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衡水市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厂房改造土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水市污水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厂房改造土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厂房改造土建项目

项目编号:HBBH(S)-2016-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璇

项目联系电话:0318-666637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水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麻森乡魏村

联系方式:刘辉 0318-70136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璇 0311- 8992156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平安大街交口仁和嘉园12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用途:厂房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45日历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民康胡同4-2-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衡水市污水处理厂为衡水市水务集团下属企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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