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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14: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垦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垦利县中兴路10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主任(0546)2521968

二、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商贸园(金大地)金都大厦409室

联系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150395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KLZCGK-2016-022#

四、项目名称: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项目。

五、招标内容: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项目中间护栏采购安装,全长3.95千米,其中,光兴路:胜利路至华丰路2.55公里,闪爆灯20个,防撞桶20个;振兴路:黄河路至民丰路1.4公里,闪爆灯15个,防撞桶15个。本项目为一个分包,预算投资138.25万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项目技术参数公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3)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道路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板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

(4)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信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道路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板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交通安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道路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板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同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150元/份),谢绝邮购,售后不退。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商贸园(金大地)金都大厦409室)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每日8:30—11:30,13:30-17:00。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时间:2016年05月17日上午09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垦利县政府采购开标大厅(垦利县财政局702室)开标现场。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150395   13371509111   18678620777

十一、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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