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环境保护局辽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1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源市环境保护局辽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辽源市环境保护局所需的辽源市环境保护局辽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辽源市环境保护局辽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1.2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589/1-2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标段划分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辽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第二标段: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编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甲级资质;
2.3 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环境规划、生态保护及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方面相关业绩;
2.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2.5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2.6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 29日,每日8 时30分至11时, 13 时至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本项目公示期内开具)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5月20日10时前送达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金额为1万元;第二标段金额为0.25万元。在2016年5月20日10时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3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5月20日10时在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 本项目的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为¥550,000.00元;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为¥14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
联系人:李绍军
电 话:0437-351900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洽购标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标书发售处
地 址: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1楼
联 系 人:马兴龙
办公电话:18643706352 传 真:0437-339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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