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指定公务车辆拆解处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财政局委托,就郑州市财政局指定的公务车辆拆解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对指定公务车辆拆解处置机构采购
1.2 采购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6﹞X035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招标共1个包段
2.2采购范围:对郑州市财政局指定的公务用车提供车辆提供拆解处置的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内容,具有履约合同的专业人才。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同时供应商自有或长期租赁拆解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拖车(自有或长期租赁)不少于1辆;
3.4供应商为外地服务机构的,还应具有2015年6月30日前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
3.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开具的为准)。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6年4月25 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时(郑州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3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5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外地服务机构的,还应具有2015年6月30日前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站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 采 购 人:郑州市财政局
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景瑞、祖傲松
联系电话:0371-6886596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3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