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信号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信号灯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信号灯
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四、招标人
名称:垦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垦利县中兴路106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6-2521968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62号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96717
六、项目编号:KLZCGK2016-24#
七、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算资金264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八个路口的信号灯以及三处路口太阳能黄闪警示灯,具体技术标准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三)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
(四)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信号灯杆检验报告;
(五)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四楼008室>现场领取。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信号灯杆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垦利县财政局七楼702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德兴
联系电话:0546-8096717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