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保险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MFG16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项目联系电话:0371-691319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2号
联系方式:王作轩 庄晓瑞 0371-69552591 0371-695526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旭
代理机构地址: 0371-69131990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保险服务采购。
(2)本次工程保险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3)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本次保险服务采购拟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濮阳段工程保险标,预算为168万元
二标段: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新乡、长垣段工程保险标,预算为262万元
三标段: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焦作、巩义、郑州、开封段工程保险标,预算为170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3)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4)经营保险业务的期限应在5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无因违规而被保险监管机构处罚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纳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金水路8号紫荆山宾馆1号楼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6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4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授权委托书(如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纳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在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但是,考虑到投标人资源的有限性,在本次工程保险招标中,如果某一投标人在二个及以上标段中排序第一,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如下方法推荐这些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该投标人为保险金额最高的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这个标段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②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标段顺序,依次推荐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序第二的投标人未被推荐为其它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推荐其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也已经被推荐为其它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而排序第三的投标人未被推荐为其它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推荐排序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