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3 15: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TCG1601C | ||||||||||||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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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6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16年4月2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北城新区环球国际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室)。 | ||||||||||||
3.方式: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3、为保证在临沂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及培训机构,如果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需提供在临沂市设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驻守技术人员身份证劳务合同(原件)及2015年购买社保明细、办公地点、电话,不得弄虚作假)。4、所投主要设备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所有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在供货时提供原厂供货证明;5、投标企业需提前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一名项目经理,两名施工人员,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及2015年购买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报名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6、网上报名并打印回执单,网上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申请人首先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然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b.申请人请访问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 ||||||||||||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6年5月16日14时0分至2016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6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 ||||||||||||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 ||||||||||||
联系人:杨科长(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 ||||||||||||
联系方式:0539-7201217(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 ||||||||||||
2.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市(州)兰山县(区、市)金雀山路街道(路、乡、镇)26号(村)齐鲁大厦20楼 | ||||||||||||
联系人:胡均 | ||||||||||||
联系方式:7055266 | ||||||||||||
供应商请访问http://zfcg.linyi.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 ||||||||||||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B包定稿.doc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B包定稿.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A包定稿.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拘留所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A包定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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