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路东延(新直路-经八路)工程(原平原路东延工程建设运营养护(PPP模式)项目)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预成交结果公示
该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2016年4月18日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路东延(新直路-经八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采15-029-1(2015JJ157)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地 点: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9楼会议室
四、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新乡市市政工程处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28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杨旻
五、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10年零9个月(其中:建设期9个月,运营期10年)
2、项目磋商价格:294000000.00元。
3、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本项目回报机制拟定政府付费机制,即按照PPP合同的约定,政府方给项目公司每年支付采购服务费用。
六、磋商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磋商小组由项目由财务、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
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由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相关部门代表及专家组成。
七、发布公示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八、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各社会资本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6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683828969
十、项目确认谈判备忘录
附件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