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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路东延(新直路-经八路)工程(原平原路东延工程建设运营养护(PPP模式)项目)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预成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4-22 12: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该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2016418日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路东延(新直路-经八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采15-029-12015JJ157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421日下午1500分 

地 点: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9楼会议室 

四、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新乡市市政工程处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289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杨旻    

五、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10年零9个月(其中:建设期9个月,运营期10年)

2、项目磋商价格:294000000.00元。

3、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本项目回报机制拟定政府付费机制,即按照PPP合同的约定,政府方给项目公司每年支付采购服务费用。

六、磋商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磋商小组由项目由财务、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

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由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相关部门代表及专家组成。

七、发布公示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八、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各社会资本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6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683828969

十、项目确认谈判备忘录

附件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谈判备忘录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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