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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龙江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2 12: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委托,就龙江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江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0658-1601SZTCE103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90765.65 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招标采购内容

01

龙江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

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资格。

4、按照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环境检测工作指引》的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

市管理局备案(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最新的“已在我区备案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

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

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

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CMA证书的复印件。

3、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备案的证明材料打印件。

4、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江镇政府大楼三楼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7日14时00分至

2016年5月17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龙江镇政府大楼三楼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止。

十三、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839912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0757-83939018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21

    

 

附件下载: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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