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4-22 | |||||||||
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河道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6)047D | ||||||||
二、项目概况: |
注:服务年限和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分达不到要求不再续签合同。 |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050000.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上登记注册。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具有“河道清理、河道保洁、内河保洁或水面保洁”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5月1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报名现场当场收取。 2、投标保证金:(RMB:7000.00)。2016年5月17日16:00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3、集中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8:30起至2016年5月17日16:00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十二、其他事项: | / | ||||||||
采购单位: 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沈沉/88562036/奉化市江口街道江峰路2号 采购机构: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81100 传真:885811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岳林街道中山东路17幢1407室 | |||||||||
公开阅览标书:江口街道河道保洁_2016422103739.doc